近日,重庆警方破获了一起以教人刷单为名,实施盗窃手机的系列案件,然而在抓爆现场,民警意外发现了:犯罪嫌疑人正学习罗翔的《刑法学讲义》一书,还做了大量了标注,看的出来学的是非常认真的,随后民警说道:“那我来考考你”,却没想到他竟然对答如流。
对于犯罪嫌疑人所做的事件,民警问到:“你15日那天,拿人家的手机,属于抢夺呢?诈骗呢?还是盗窃呢?”没想到犯罪嫌疑人,竟然对答如流,回答的很快啊,称:“这些种行为属于‘侵占他人财产’”,他的回答用词也非常专业,真的是认真在学了的,不过目的是为了钻法律空子。
其实这个场景罗翔老师还真在b站上问过:“如果小偷偷东西的时候正在看罗翔讲法,还把我供出来了,说我讲的挺好的,那么我是不是共犯呢?”,没想到还真在现实中应验了,让人捧腹。学法知法虽有必要,但守法才是问题的核心,一边学法律,一边干坏事,是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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